近日,因本單位6名交通執法人員違紀開公車在酒店聚會,秦皇島市撫寧縣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站副站長裴建來、路政執法大隊大隊長許軍輝、副大隊長常曉玉分別連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工作人員違紀看似與單位領導不相干,其實是主體責任沒落實。
“凡失責,必追究。”在省委常委、秦皇島市委書記田向利看來,“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嚴重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9月19日,全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領導干部懇談會。7月21日,市委出臺《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內容,并強調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要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嚴肅實施責任追究。主體責任不落實的責任追究包括對上級黨委、紀委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的事項,不傳達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實或拒不辦理的;班子成員或其分管范圍內出現問題特別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等8種情形。對監督責任不落實的責任追究包括對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決定、意見及工作部署不落實或不執行的;對群眾舉報涉及本地本部門、本系統的腐敗問題或案件線索隱瞞不報或壓制不查的等6種情形。視失責情節輕重及影響大小,責任追究分為給予責令作出檢查、給予通報批評、實行誡勉談話、建議組織調整或免職、給予黨政紀處分等5種方式。從市到縣(區),大大小小的“一把手”們像攻山頭、搶陣地的戰場指揮員一樣,在向“腐敗”開戰時,揮旗沖鋒,生怕“掉隊敗陣”。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青龍滿族自治縣在查辦木頭凳鎮派出所長任某違反“八項規定”案件時,不僅對當事人進行了責任追究,而且對縣公安局黨委及主要負責人進行了黃牌警告,并對分管的縣級領導下發警告提示。
“管不好自己的腳,仍在踩廉政‘高壓線’的干部必須嚴肅處理,否則就會影響從政環境。”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的話擲地有聲。該市從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開始,告別“不跑不送,原地不動;只跑不送,暫緩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用人腐敗,樹立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不讓老實人吃虧... ...全市上下要奏響了“堂堂正正做好官,踏踏實實干正事”的旋律。
據悉,今年6月份以來,該市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或問題36起,公開曝光31起;責令43人作出檢查,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39人,建議組織調整2人,免職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0人。秦皇島市以上率下,用實實在在的行動鐫刻責任與擔當。(秦皇島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