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刻理解、準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廊坊市紀委出臺了《關于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對紀檢監察機關探索實踐“四種形態”作出頂層設計,推進推動“四種形態”在廊坊的具體化、實效化。
《意見》指出,“四種形態”中第一種形態意在“勤澆樹”,著力解決的是黨員干部破紀之初的思想意識問題。第二種形態意在“正歪樹”,及時糾正一些黨員干部行為已然破紀,尚未筑成大錯的問題。第三種形態意在“治病樹”,對違紀情節嚴重但不足以淪為“階下囚”的干部出重拳、下猛藥。第四種形態意在“拔爛樹”,對那些不知恥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的黨員“零容忍”,該立案調查的堅決立案、該移送司法的堅決移送司法,以儆效尤,形成遏制。
《意見》對落實“四種形態”進行實化細化,開列了20項具體落實舉措。要求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四種形態”理清思路、分門別類,精準監督、科學執紀,特別是在創新方式方法、落實落細落小上要體現挺紀在前、抓早抓小的要求。
為保證“四種形態”落到實處,《意見》還制定了四項保障措施,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把“四種形態”作為“三轉”的方向,進一步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加強組織和制度創新,轉變執紀觀念,明確執紀重點,規范執紀流程,提升執紀能力,從而夯實砸硬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工作基礎。(廊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