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6-07-07 15:47:00
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視組(以下簡稱省委巡視組)于2015年8月3日至9月25日對河北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投集團)進行了巡視,2015年12月1日省委巡視組向建投集團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深刻領會巡視工作重要意義,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省委巡視組對建投集團的巡視,充分體現了省委對建投集團的關懷和重視,是省委對建投集團的一次全面“政治保健”,也是對全體黨員干部的一次深刻黨性教育。建投集團黨委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強化責任擔當,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抓好整改落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為高標準啟動整改工作,根據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集團召開了由領導班子成員及各部門負責人、下屬企業黨政負責人參加的黨委擴大會議,對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建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連平同志提出,集團系統各企業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把完成巡視整改任務提高到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高度;細化任務、明確責任,把整改任務抓嚴抓實抓細;要加強指導、督促檢查、舉一反三、完善制度,確保整改任務落實到位。
(二)加強領導、健全機制。集團專門成立了以黨委書記、董事長李連平同志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洪池同志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部,承擔日常協調、督促、檢查等事務性工作,加強對整改落實的監督檢查,督促專項整改小組落實整改任務。
(三)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建投集團黨委認真梳理巡視反饋意見,研究印發了《關于省委第十二巡視組專項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將巡視反饋意見細化分解為4個方面、28個具體問題。針對巡視反饋問題成立了28個專項整改落實小組,逐條逐項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工作目標、完成時限和具體要求,由集團領導班子成員擔任專項整改落實小組組長,推動、研究、督辦專項整改工作。按照“現在能改馬上改、短期能改限時改、復雜問題逐步改”的原則,建立了整改落實工作臺賬,實行一對一、點對點的銷號式管理,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
(四)加強協調、迅速推進。為確保整改工作扎實推進、按時完成整改,集團建立了牽頭單位調度會制度,巡視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對各牽頭單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協調調度,及時幫助各專項整改小組解決整改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兩個月來,集團巡視整改領導小組先后組織召開了6次會議,聽取各個專項整改工作的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調度巡視整改工作任務,加強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了整改工作按省委巡視組要求扎實開展。
(五)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查找、剖析問題根源,標本兼治、正本清源,注重把整改落實與當前集團發展結合起來,把解決當前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做到解決一個問題、堵塞一個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斷鞏固和拓展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過程變成促進集團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領導干部轉變作風的有效載體。集中整改期間,集團及下屬企業修訂完善各類制度標準231項,新建立各類制度35項。
二、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圍繞解決突出問題全力抓好巡視整改工作
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集團黨委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務實作風狠抓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力求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讓省委放心、讓職工群眾滿意。
(一)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針對“黨的領導弱化,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明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和主體責任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的問題,集團黨委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重要論述精神,對巡視反饋問題進行了深刻反思。在統一思想認識的基礎上,通過完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理順工作關系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集團黨建工作。一是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企業章程,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研究制定了《黨建工作管理辦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集團黨委十項承諾》、《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建投集團黨委關于黨員干部婚喪事宜操辦的暫行規定》等制度規范。年初專題研究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召開年度工作會議、制定年度工作要點,與企業生產經營工作同部署、同開展、同考核,從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開展黨內政治生活、選拔任用管理干部、加強作風建設、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七個方面提出從嚴要求,把2016年作為黨建工作強化年,做到“六抓六提升”,促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化、常態化。二是完善黨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內容、程序和途徑,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進一步規范黨委會議制度,健全黨委研究重大問題的議事規則,制定黨委常委的責任清單,明確了關系企業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黨委會研究后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再按法定程序決策的程序。將傳達黨的精神、研究黨內工作、研究干部任用等事項全部列入黨委會專題研究,使黨委會對企業重大決策、選人用人等方面有效發揮領導作用。三是加強隊伍黨性修養,發揮好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通過召開黨委中心組學習、研討會、民主生活會,加強領導干部的自我教育和提高,做到每年黨委中心組學習不少于4次,民主生活會不少于2次。進一步強化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其他班子成員結合業務分工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試行黨風廉政建設定期匯報和常委聯系點制度,每月開展一次調研,每季度聽取一次匯報,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研判,及時了解掌握動態、找出問題并逐一解決。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強黨性教育、法紀教育和警示教育。
2.針對“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不健全,專職黨務干部配備不足,主要負責人多為兼職”的問題,對集團系統紀檢監察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專兼職情況進行了摸底排查。一是啟動各級黨組織換屆工作,集團黨委統一安排,在2016年開始由下到上進行換屆選舉,12月底前完成集團系統的黨組織換屆工作。二是進一步完善黨的組織,同步設置工作機構,同步配備黨組織負責人和專職黨務工作者,保證黨組織機構健全、隊伍穩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得到有效發揮。經集團黨委研究,集團本部重新設立了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并調整完善了黨的工作部門職責分工,組織機構更趨健全,人員配備更加合理,工作職責更加明晰。
3.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單位黨政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完善制度規定,保障“兩個責任”落實。集團黨委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了黨委和紀委責任,把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具體化、制度化。二是傳導壓力和責任,強化責任擔當。修訂完善《集團黨委對系統企業領導人員進行廉政談話、核實談話、誡勉談話的實施辦法》,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教育提醒。巡視以來,集團開展了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同下級黨政負責人、紀委負責人廉政談話工作,共安排履職談話37人次;開展了擬提拔領導人員廉政審查工作,對新任中層人員進行任前廉政談話12人次,并填寫了廉政承諾單;對有不良傾向或苗頭性問題的領導干部開展誡勉談話2人次,做到既盯住關鍵少數,又著眼于用紀律管住大多數,起到了較好效果。三是強化責任分解,狠抓責任落實。集團黨委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和責任分工,編制了黨委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黨委書記與下屬企業黨政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等3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針對非黨員領導干部制定了廉潔從業承諾書,明確了“一崗雙責”的責任對象、責任劃分、考核追究等內容,層層確定主體責任,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壓力傳導體系。四是加強監督制約,強化責任追究。健全黨風廉政工作督促檢查機制,逐步完善黨風廉政述職評議考核體系,落實下屬二級企業黨委書記向集團黨委述職的工作機制。通過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將“兩個責任”貫穿到日常工作評價、年度業績考核中,與領導人員的薪酬管理、選拔任用掛鉤。全面了解領導干部執行“一崗雙責”情況,定期開展監督檢查,以監督抓落實,以檢查促整改。進一步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強化問責,使各級黨委真正把責任擔起來。
4.針對“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抓手不多,對違紀問題處理偏輕偏軟”的問題,一是拓寬信訪舉報渠道,制定了《建投集團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聯席會議制度》,整合紀檢監察、財務、審計、法律、監事會等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力量,建立了專業人才庫,定期加強信息溝通并在監督聯席機制的基礎上探索建立責任倒逼機制,進一步發揮內部協同監督作用。二是加強對重要領域和關鍵崗位的監督,開展專項檢查和效能監察。集團紀委會同組織部門對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進行了專項抽查,對集團已提拔人員按10%比例抽查核實14人,對擬提拔的14名人員全部進行了核實,其中4名因報告事項不準確補充完善后履行任職程序,2名存在漏報問題暫緩任職。通過開展效能監察,查找管理漏洞66項,提出改進管理建議71條,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44項,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266.82萬元。三是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及時糾正“偏輕偏軟”的問題。巡視期間,集團對2010年以來的39件問題線索進行了“回頭看”,逐件進行分析核實,針對不同的違紀問題,視過錯程度、行為性質和情節及時采取措施,對下屬企業一名中層管理人員兩次與公司物資供應商一起因私出國處理偏輕偏軟問題進行了從嚴執紀,對當事人給予了黨內警告處分和經濟處罰2000元。2015年9月集團紀委會同省國資委紀委聯合查處了集團下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在2015年初安排4名中層干部出國旅游的問題,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企業總經理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企業黨委書記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不力問題進行了誡勉談話,4名當事人退還了旅游款40376.8元。
(二)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加強作風建設方面
1.針對“在整治辦公用房超標問題上行動不夠迅速、落實不夠有力,部分單位公車管理中存在超配超標和公車外借”的問題,一是集團辦公用房清理改造工作,2015年7月集團制定了《河北建投集團系統辦公用房標準方案》,并于2015年9月20日之前將全部超標辦公用房整改完畢,全部達到標準要求,集團本部改造超標辦公室23間、合并1間,整改面積1176平方米;系統企業改造超標辦公室91間,整改面積4687平方米。為了切實加強對辦公用房的監督管理,建投集團制定了領導辦公用房新增、變更備案制度,隨時掌握辦公用房的使用情況,紀檢監察部門對集團系統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強化執紀問責力度。二是對巡視組指出的車輛超標超配和公車外借問題,集團根據省國資委文件規定開展了對照檢查活動,排查出集團本部外借車輛10輛、系統企業超標車輛8輛。經過整改,集團本部外借車輛全部收回,對系統企業超標車輛采取同集團車輛置換或調配到一線使用的方法加以解決,嚴格做到不違規使用超標車,不造成新的浪費。集團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重申制度規定,嚴格審批程序,嚴明了工作紀律。加強公車管理,采取派車單、GPS定位系統、ETC查詢,隨機抽查以及節假日封車等管理手段加強監督檢查,堅決禁止公車私用。
2.針對“存在濫發津貼補貼和獎金、超標報銷車船費、公款旅游、公款購買手機、虛假發票報銷”的問題,集團下發了《關于對費用報銷問題進行排查的通知》和《關于對公款購買手機問題排查的通知》,經過認真開展專項核查,一是完善制度,加強源頭治理。從2015年9月開始集團已下發通知停止發放過節費,集團將把津貼補貼和獎金發放情況作為內部審計重點予以關注,將違規濫發獎金補貼等行為納入責任追究范圍,明確責任界定和處罰標準。按照有關規定,集團統一制定了費用報銷管理制度,修訂差旅費、車船費等費用標準,從源頭上防范超標準報銷車船費、公款旅游、虛假發票報銷、領導干部違規報銷個人消費費用等問題的發生。二是嚴格把關,加強票據審核。要求審核票據人員認真落實財務制度,按照制度規定嚴格執行票據審批;其他部門人員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報銷,實行一事項一審批。三是按照規范、節儉的原則,從嚴掌握手機采購的標準、發放范圍,抓緊修訂完善《通訊管理辦法》,堅決杜絕采購與工作無關的手機。四是加強廉政教育,不斷完善內部控制,梳理財務管理流程,構建長效治理機制建設。
(三)在選人用人方面
1.針對“違反黨管干部原則,以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研究干部”的問題,已明確將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任免的上會權限由領導班子辦公會議改為黨委會專題研究,并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修訂完成《集團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和《系統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為從根本上解決此項問題提供了制度依據。
2.針對“隨意設置崗位、破格提拔干部、隨意性和照顧性安排干部、進人不按規矩行事”的問題,一是針對破格提拔干部的問題,集團將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新修訂的《集團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和《系統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中細化破格提拔必須符合的四種情形,從嚴掌握破格提拔干部。破格提拔人員所在單位的分管領導要采取定期談話、考核測評等方式嚴管厚愛,多關心、關注年輕干部的健康成長。二是針對隨意設置崗位和安排干部問題,集團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工作實際需要,修訂完善《集團系統企業“四定”方案》,核定企業編制職數、領導人員(職位)編制、崗位設置和編制數,增加“責任追究”條款,強化編制方案的剛性約束。依照“經營班子和黨委班子職數一并核定”的原則,盡快完成二級公司領導班子及所屬企業領導班子職數的核定工作,通過制度約束確保不再發生此類問題。三是對于進人不按規矩行事方面,集團已在2014年9月出臺的《員工招聘管理辦法》中明確了“設置門檻、逢進必考、擇優錄用”的原則,擬增加責任追究條款,對超編制聘用員工、規避或擅自違反“逢進必考”原則聘用員工、擅自變更勞動用工主體的,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的責任,強化制度剛性約束,為從根本上防范此類問題的發生提供堅實制度基礎。針對有的下屬企業違反集團規定、超編制聘用人員的問題,對該企業總經理給予了黨內警告處分。
3.針對“集團班子成員違反省委規定兼職下級公司負責人”的問題,集團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國資委關于領導干部兼職問題的通知要求,對集團和管理權限內企業進行了排查清理,已于2014年3月、2015年8月分別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委組織部和省國資委專題報告了集團班子成員在集團所屬二級公司兼職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對領導人員兼職事項進行審批或報備工作。集團將結合國企改革要求,逐步減少并最終解決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在下屬企業兼職問題。
(四)在重點領域經營管理方面
1.針對“管理鏈條過長、層級機制不完善,下屬企業監管不到位、沒有有效風險防控措施”的問題,一是集團以產權為紐帶實現分層管理,嚴格控制管理幅度。依照《集團法人治理結構和管控體系方案》,集團只管理直接持股的全資、控股二級大型公司。集團在國企改革實施方案中已明確設置集團總部、專業化平臺、項目公司的三級管理架構,對管理鏈條過長的公司采取合并重組的方式合理壓縮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能,以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國企改革新形勢,助推集團科學、理性發展。二是從加強集團風險管控入手,解決對下屬企業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集團及二級企業均設立了風險防控管理和法律事務機構,配備了工作人員,明確了工作職責。為保證對下屬企業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集團組織對內部審計和風險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梳理,進一步完善了《內部審計管理辦法》等風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各二級公司結合自身實際建立重大風險監控預警機制,設置了重大風險監控預警指標,針對重大經營活動、重大合同、重大訴訟建立健全了上報審議流程,為及時發現和控制風險提供了保障。逐步建立長效工作機制,以重大風險的有效防控為目標,輔以開展風險監督評價和宣貫工作,并鞏固“風險評估—風險應對—風險監控預警—風險管理監督評價與改進”的風險動態閉環管理機制,強化風險管控模式,防范重大風險發生。
2.針對“企業自由裁量權過大,‘一把手’在生產、資金、用人等方面權力過于集中,在工程建設、招投標、燃料采購和物資供應等方面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的問題,一是通過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解決企業自由裁量權過大問題,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制約。巡視整改期間,集中梳理了集團及系統各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細化了量化標準,完善了領導班子內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組織開展了對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情況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并嚴肅追究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行為。嚴格落實企業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財務、工程項目、物資采購工作的“四個不直接分管”要求。二是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確保權力行使公開透明。組織系統企業針對本企業主要領導是否插手工程項目、招投標、物資采購、資金使用等具體事務情況以及授權情況進行了排查,對發現的問題重點從完善制度和審批流程上進行了整改,重新修訂印發了《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基本建設項目工程設計管理辦法》、《工程合同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進度管理辦法》、《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招標管理辦法》等多項制度規定,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健全制度機制、提升管理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的透明度,項目公開招標逐步增加網上報名環節,具備條件的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招標,增加對制度審查執行情況的檢查頻次,制定違規處罰相關規定,嚴明紀律和處罰條款。
3.針對“招投標制度不落實,發電用煤不進行公開招標、自定標準、不履行招投標手續”的問題,集團對有招標事項的7家二級公司122個項目對照招投標法及實施條例進行了排查,認真查找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通過完善制度條款、加強臺賬管理報備、強化監督檢查等措施,推進制度落實,實現招標管理全覆蓋。針對燃料招標采購方面的問題,責成建投能源公司及所屬發電企業逐一進行了自查整改,對個別企業自定標準、不履行招標手續行為進行了通報批評,對企業領導班子進行了績效處罰。建投能源公司在2015年12月制定出臺了《燃料陽光采購實施細則》,加大燃料管理的標準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建設力度。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原材料、燃料、備品備件采購的監督,將原材料、燃料、備品備件全部利用“建投商務網”實行“陽光采購”,2016年逐步實現網上采購全覆蓋,促進燃料管理工作規范化、數字化、自動化。
4.針對“投資決策不當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和浪費”的問題,經過對集團系統企業2012年以來231個投資項目的排查發現,有15個項目已因為建設條件發生變化、項目合作方變更以及外部不可抗力因素終止。下一步,集團將通過健全投資決策制度、完善投資立項審批程序等措施,進一步加強項目前期管理,控制投資風險。一是明確各二級公司戰略導向,做好項目謀劃工作,從源頭上控制項目多、亂、散的謀劃、布局問題。二是優化制度條款,嚴把立項審核關口。集團重新修訂了《項目投資決策管理辦法》,在保證項目進度的前提下,盡量壓減前期費用,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對于投資額較大、前期費用較多的項目,在開展重要前期工作前即對項目進行初步的論證分析;對立項后發生重大變化的項目,要求重新立項;對于不符合戰略、邊界條件不清晰、重要指標不達標的項目不予立項。
5.針對“違規將部分業務委托關聯企業經營,涉嫌利益輸送”的問題,集團開展了電力企業三產關聯交易集中清理整頓工作,存在問題的兩家電廠已在2015年底完成了規范整改,停止了主業與三產的相關業務交易,收回相關費用265.8萬元。建投能源公司對這兩家電廠的違規行為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了通報批評,并將在2015年度考核時扣減兩家企業相關領導人員的獎金,今后如發現仍存在不執行上級規定將項目違規委托經營、招投標制度不落實以及回歸主業工作人員仍參與三產企業經營等行為,將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分管領導進行嚴肅問責。
6.針對“違規經營,弄虛作假,造成巨額資金損失”的問題,在巡視整改期間,集團全力配合省國資委調查組對集團一家下屬企業所涉及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根據調查結論,集團黨委對11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同時對以后的工作進行了安排,一是啟動法律程序,盡快追回貸款本息。二是嚴格執行新項目貸款額度控制,按照銀監會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該企業資本凈額的5%要求嚴格執行,逐步縮減原有較大金額的單筆存量貸款,對原有大額客戶堅決不再增加額度。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制定《貸款審批委員會議事規則》,明確各層級責任措施,進一步規范貸款審批流程。四是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員工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業務水平和風險把控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建投集團巡視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果,下一步,集團黨委將認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省國資委各項部署要求,全面落實“兩個責任”,鍥而不舍地抓好巡視整改落實工作,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務,實現集團持續健康發展。
(一)保持力度不減弱,狠抓后續整改落實。雖然集中整改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巡視整改落實還需要持續推進,不斷深化。后續工作將按照“持續查找、堅決處理、構建防范、注重長效”的原則,把巡視整改與深化改革、加強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堅持不懈抓好巡視整改落實。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及時“回頭看”,通過檢查相關制度制訂是否科學、問責處理是否到位來驗證評估整改的成效,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正在整改的工作,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嚴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強跟蹤督查,確保各項任務整改到位。同時,舉一反三,進一步把問題整改向相關領域全面延伸和拓展,不斷深入擴大整改成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切實扛起“兩個責任”,完善懲防體系建設。堅持以落實“兩個責任”為中心,以巡視整改為動力,著力打造教育、防控、懲治、問責一體化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體系,集團黨委和系統企業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紀委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各項要求融入到建投集團經營管理各個領域。
(三)堅持從嚴治黨,加大懲治違紀腐敗力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把握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加大對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認真核查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并及時上報處理情況。對新出現的問題線索,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強化責任追究,對頂風違紀問題、嚴重腐敗案件,堅持“一案雙查”。對違紀問題及時通報曝光,加強案件剖析,發揮案件的警示震懾作用,使全體黨員干部把“守紀律、講規矩”固化為自覺的行為規則,在建投集團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氛圍。
(四)注重構建制度長效機制,提升管理運營水平。深入排查各種問題和隱患,緊盯產權交易、投資合作、選人用人、財務管理、招標投標、物資采購、產品銷售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突出抓好“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推動權力規范運行。既要立足于解決具體問題,又要深入分析和查找深層次原因,把整改具體問題與共性問題、整改顯性問題與隱性問題結合起來,加強源頭治理。堅持把各項整改成果固化為規章制度,強化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構建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建投集團黨委將以此次巡視整改為契機,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堅持勤政廉政,扎扎實實抓好整改,把巡視整改與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反腐倡廉和深化企業改革結合起來,團結和帶領集團系統干部職工全面履行國有企業的政治責任、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動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為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做出更大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建投集團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6年7月8日至9月8日)。聯系電話0311-85288207(工作時間);通訊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裕華西路9號裕園廣場A座;郵政編碼050000(信封上請注明“對建投集團黨委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電子郵箱:jjjc@hecic.com.cn。
中共河北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