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6-11-11 09:45:54
????不讓權力任性,使其運行規范,一直是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的重要課題,各地也一直在探索行之有效的辦法。據媒體報道,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金馬街道,權力監督和制約機制以程序為核心,讓不走程序的事走不下去,著力形成完全閉合的監督鏈條。
????從報道來看,金馬街道處于城郊結合部,經濟基礎不錯、集體資產不少。錢多事兒也多,腐敗風險也大,往屆一把手連同下級多人同時“落馬”就是明證。實際上,金馬街道面臨的反腐困境很有代表性,一方面是資源和資產富集,一方面則是監督管理機制有缺陷和漏洞,尤其是一些領導干部“秉承”權大于法、權大于規,為所欲為。
????透視不少腐敗案例,往往會發現一些共性問題。制度不是沒有,但是陷入空轉;程序不是沒有,但也只是走個過場,最終起決定性作用的,不是規章制度,而是領導的意志和行為。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走向腐敗,如何讓監督機制真正管用有效,確實是一個復雜的課題。
????監督機制是否科學有效,需要處理好制度與人的關系,關鍵是用制度去規范和約束干部,而不是讓制度成為少數人手中的“橡皮泥”。從設置多重相對獨立的監督程序,到明確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不在資產監審小組,再到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金馬街道這一套“組合拳”打下來,一把手的“一支筆”“一言堂”就很難有發揮的空間,暗箱操作在陽光之下也難以進行,從而有利于壓縮尋租空間,鏟除腐敗土壤。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提出,監督是權力正確運行的根本保證,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舉措。必須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六中全會尤其強調,要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必擔責、濫權必追責的制度安排。從問責條例到黨內監督條例,都是這樣的制度安排。有頂層設計,也得有基層制度。具體到各地各部門,還需要因地制宜、對癥下藥,量身打造適合自身的權力監督和問責機制,管住“微權力”,這樣才能把監督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為正風反腐鍛造銳利之劍,不斷增強群眾的受益感和獲得感。(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