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8-11-05 08:20:13
????對貪腐犯罪強力制裁,就是繩之以法;而法的嚴厲正在于剝奪罪犯的自由甚至生命。概言之,自由是公民最可寶貴的權利,嚴懲莫過于自由的被剝奪。
????失去自由是可怕的,但為什么還有人膽敢鋌而走險?原因恰恰是對自由的曲解——當有的人擁有巨大自由裁量權的時候,往往不會意識到“為所欲為”的荒謬,更不會意識到“為欲之所為”的危險。因為,位高與權重給有些人的感覺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干什么就能干成什么。
????這是騙人的幻覺。事實是,有些事不可為,有的事“打死都不能為”。放縱欲望的代價,往往是成倍用自由償還。
????其一,因違法犯罪而被剝奪自由,皆源于對法律的蔑視,對自己的放縱。萬事都有因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當“自由”地把行賄者的巨額現金揣到兜里時,必然產生一系列嚴重后果:成為金錢的“傀儡”,被對方牽著鼻子走;對組織充滿謊言、欺詐、作假,自己會被錯誤裹挾,只能用下一個圓前一個,在違法亂紀的路上越走越遠;腐敗行為的惡劣影響,又是持續性的,一時的愉悅換來了長期的心驚膽戰,生怕被發現,一環脫扣、瞬間崩潰……這是自由嗎?當然不是,這種不人不鬼的生活,你打算接受嗎?
????其二,放縱真的能獲得更多自由自在,更多歡樂愉快嗎?否!結局是不言自明的:從一個干部變成一個被眾人唾罵的罪犯;從一個事業生活曾經都很體面的領導變成失去自由的階下囚;從一個受尊敬的家庭長輩變成家破人散的肇始者,害了自己不算,還要舉家背負恥辱……想好了,這樣的悲慘下場,是不是能夠承受?
????說白了,腐敗分子想要的“自由”就是妄圖擺脫一切黨紀國法束縛的“自由主義”——只要組織好處不要組織紀律,只重個人私欲不顧黨紀國法,只圖自己逍遙自在不管集體利益和黨的形象。有人說,很多事變數太多、無法預測,但“自律比放縱更接近自由”是不證自明的鐵律。孔子尚言“從心所欲不逾矩”,我們黨對自由和紀律的認識更加深刻,作為黨的干部當有更高的追求。
????公正選拔任用干部而不收“黑錢”,我們的內心就是坦然的;公平處理矛盾糾紛而拒絕貪墨,我們的決策就是踏實的;依法審批業務事項而不搞“潛規則”,我們的工作就不怕監督;依規解決棘手問題,我們就不用忌諱批評。反之,拿了不法分子的錢,就不能不被別人牽著鼻子走;鯨吞公款而畏罪潛逃,就只能像老鼠一樣生活;利用權力謀取錢財,就不會再有安穩寧靜的日子;編瞎話欺騙組織,就不得不挖空心思繼續說謊圓謊……想想看,踐踏紀法果真能獲得自由自在嗎?
????體認、遵從、敬畏關于約束與自由的鐵律,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尤為重要。工作和生活中,判斷和選擇每時每刻都可能發生。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該做;做了不該做的之后,又應該怎樣做……需要清醒的覺知,三思之又三思之。
????想好了,今日的災難是昨天種下的惡果,而今天埋下的地雷早晚有一天會爆炸。
????想好了,準備承擔怎樣的后果,能不能承擔這樣那樣的后果,這是不是你所希望的后果。
????還要想好了,所有自由都是以約束為限度,有約束才會擁有更多更大的真自由。不撒謊,就不必擔心謊言被揭穿;不偷竊,就不必像賊一樣東躲西藏;不取不義之財,做人做事就能光明磊落、理直氣壯。
????對自由究竟是什么、怎樣獲得自由,沒有想明白或者根本不以為然,那恐怕就要自食惡果,這怨不得誰。如果真想過好日子,而不被鐐銬囚禁、被法律剝奪,自然而然就能理解“越自律,越自由”的內涵,做起來也不是什么難事:黨員干部該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米博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