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0-08-05 08:28:49
“自己違反了黨紀,組織不但沒有放棄我,還幫助我正視問題,調整心態,重新投入工作。”回想起受處分后的心路歷程,基層干部申某至今感觸頗深。
2015年,時任某礦科長的申某因違規超標使用辦公用房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處分不是目的,希望你擺正心態,振作起來,好好干工作,有什么困難和問題可以直接向我們提出。”回訪小組的耐心引導讓申某感受到了組織的關愛,也讓他重拾了工作干勁。
冀中能源集團紀委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堅持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受處分人員開展回訪教育工作,切實幫助其提高認識、改正錯誤,讓受處分人員感受到組織的關心和溫暖,讓干部放下包袱,激發干事創業熱情。
集團黨委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回訪教育工作進行部署推動。集團紀委印發《關于對受到處分或處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的實施細則(試行)》,明確了紀檢監察系統的工作職責任務,規范工作方法、工作重點和結果運用等,為開展回訪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
集團各級紀委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堅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根據受處分人員的錯誤性質和情節、處分類型、個人表現等,精準施治、對癥下藥。回訪小組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向辦案人獲取受處分詳細信息、與回訪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溝通等多種方式,精準把握回訪對象情況,擬定個性化回訪方案,確保回訪談話因人施策。在回訪后動態了解受處分人員的思想工作情況,定期對回訪效果進行專項評估。同時合理運用評估結果,把回訪教育和恢復黨員權利結合起來,將被回訪人員的回訪教育記錄、評價意見、相關事項處理情況、思想與工作表現鑒定等資料歸入廉潔檔案,確保回訪教育全覆蓋,進一步增強回訪教育實效。(冀中能源集團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