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2-12-10 12:06:26
“退二線后有一種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想法,想單位的少了,想自己的多了,現在真是后悔不已。”杭州市錢塘區河莊街道原調研員陳金康在懺悔錄中寫道。
陳金康1976年參加工作,33歲走上領導崗位。2006年,時任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的陳金康轉任街道工會專職副主席,退二線后的他產生了心理落差。
當某旅行社業務員吳某某拿著一萬多元現金“回扣”找到他時,陳金康心里動搖了。“這筆錢在辦公室一直放著,不敢花也不敢動。”然而,隨著吳某某送錢次數增多,陳金康用“司空見慣”“行業潛規則”來說服自己,把收錢當成了理所當然。
經查,2006年4月至2017年9月期間,陳金康利用擔任河莊街道辦事處調研員、工會專職副主席以及退休返聘留用后繼續負責河莊街道工會日常工作的職務便利,接受吳某某請托,為其在承接工會組織的考察、培訓、職工療休養業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吳某某所送好處費共計34萬余元。
除了收受回扣,陳金康還自己謀劃起“生財之道”。2010年,擔任河莊街道工會專職副主席的陳金康,以“大家都工作忙,我把工會出納的工作也兼職做了”為由,違反財務管理規定,主動要求兼任工會出納。2010年1月,陳金康利用保管工會章、法人章和現金支票的職務便利,私自開具6萬元的現金支票,從銀行提取現金后用于個人消費,當時沒有任何財務經驗的他甚至沒想過要平賬。
陳金康覺得,想要在退休前“撈一筆”,就必須把權力運用到極致。2010年至2014年期間,他通過私開現金支票提現、虛開或者高開發票并事后平賬的方式,先后從河莊街道總工會賬戶中套取公款共計人民幣58.5萬元,其中10萬元用于出借給他人賺取利息3萬余元。
2013年7月,做鋼材生意的楊某某看中了老年康復醫療這塊市場,但是苦于沒有人脈和經驗。他通過熟人介紹,找到了時任河莊街道調研員、老齡委副主任并兼任老齡委辦公室主任的陳金康,兩人一拍即合。在陳金康不遺余力的幫助下,該老年康復中心得以順利通過審批并建成。
如此盡心盡力地幫忙,源于楊某某承諾老年康復中心建成后,會把陳金康納入中心員工名冊,以發放工資的形式給他好處費。經查,2013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間,陳金康持續收受楊某某以“工資”“年終獎”等名義所送好處費共計50萬余元。
2020年,審計人員發現了陳金康跟楊某某以及老年康復中心財務人員之間的頻繁經濟往來。經過深挖細查,陳金康與楊某某之間權力勾兌的事實浮出水面。2021年10月,已經退休5年的陳金康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1月,陳金康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2022年5月,陳金康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兩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5萬元。(杭州市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