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問責決定作出后,應當及時向被問責黨組織、被問責領導干部及其所在黨組織宣布并督促執行。有關問責情況應當向紀委和組織部門通報,紀委應當將問責決定材料歸入被問責領導干部廉政檔案,組織部門應當將問責決定材料歸入被問責領導干部的人事檔案,并報上一級組織部門備案;涉及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的,相應手續應當在1個月內辦理完畢。
政治監督是以“兩個維護”為“綱”和“魂”,以捍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見效、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保證權力在正確軌道上運行為著力點,對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等的監督,旨在從政治上發現問題、糾正偏差、防范風險。
第九條 發現有本條例第七條所列問責情形,需要進行問責調查的,有管理權限的黨委(黨組)、紀委、黨的工作機關應當經主要負責人審批,及時啟動問責調查程序。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將“堅持獨立自主”列為我們黨百年奮斗積累的寶貴經驗之一,強調“獨立自主是中華民族精神之魂,是我們立黨立國的重要原則。”